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组织架构、岗位职责、流程管理、标准化、重点领域管控等内容。随着国有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快速推进,对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一定要把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作为基础性、长期性的任务来抓,把依法治企落到实处。
一、新时期加强合规管理、防控法律风险的重要意义。
公司化改制后的国有企业,需要摒弃原有的一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制度、治理结构、决策方式和运行模式,重新调整各方面利益关系,企业结构、运行机制和管理规则需要再造,这就要求合规管理紧跟深化改革步伐,确保各项改革稳步推进。
市场化、国际化更需要法治化的保障。国有企业走向市场、走向国际,面对的风险和挑战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加强合规管理才能有效降低和避免各类风险,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有利于避免因违反反洗钱、反商业贿赂、反欺诈等法律法规受到各国监管机构和国际组织的处罚,真正发挥“合规保驾护航”、“合规创造价值”的作用,树立中国企业规范、诚信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合规管理、防控法律风险的建议。
根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中央企业的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因此,要构建符合企业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核心是要进行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控,在组织体系、制度体系、保障措施上下功夫,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领域、重大事项的合规审查和风险防控,要应急管理和常态化管理相结合,要将法务、财务、业务深度融合。具体建议如下:
(一)组织体系:
1、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后,要按照《公司法》和国资委、财政部的规章要求,建立相应的治理结构,明晰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自的合规管理职责,并通过合法程序上升为内部管理文件。
2、合规管理负责人:一般为公司总法律顾问,其职责主要包括组织制定合规管理的战略、规划、专项计划,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并提出意见建议,领导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的工作,向董事会、总经理汇报合规事项等。
3、合规管理牵头部门:一般为法律事务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合规管理的日常工作,为其他部门提供合规支持。
4、下属分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务(法律顾问):负责本单位的合规工作。
5、外聘法律顾问或者专业律师:发挥外脑的作用,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意见。
6、各业务部门:负责本业务领域的合规审查和管理工作。
(二)制度体系构建与实施:
1、抓紧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工作。
对原有的制度办法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公司新的发展战略和阶段要求,抓紧完成制度、规范、准则、办法的更新,及时将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合规管理规范转化为公司内部文件。
2、建立法治体检制度,及时发现法律风险。
法治体检可以针对某一个公司、某一个领域或者某一个环节进行,最好外聘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法治体检报告,明确发现的问题,进行风险提示和提出整改建议。
3、针对重点领域、重大事项制定专项合规指引。
我们认为,应当将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主业运营质量、国有资产管理与处分、重大合同的签订(含招投标)与履行、劳动用工、安全环保、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清理八大方面作为合规管理的重点,在条件成熟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合规指引,在重点领域设好合规防火墙。
4、建立重大决策前合规审查和风险评估制度。
要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依法依规进行决策,该上会的上会,该论证的必须论证,该风险评估的必须评估、该审查的必须审查,坚决避免决策失误和经营风险。
5、建立合规风险报警报告制度。
发现、发生较大合规风险事件案件后,要及时向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合规管理负责人、分管领导报告和提出警示。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更要及时汇报,做到及时准确,不瞒报不谎报。要细化报警报告的流程、时限、形式和内容,建立紧急事件快速响应机制,设立快速通道,避免因逐级汇报、层层审批而错过最佳处理时机。同时,要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6、建立法律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科学划分法律风险的类型和等级,有针对性的提前做好处置预案,避免临时决策和忙乱处置。
7、建立合规管理责任终身制。
不因工作调动、离职而减免此前的合规管理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合规管理责任跟随一生,让全员时刻保持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保障措施: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通过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全员法律风险意识。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和相关领导合规管理技能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合规管理体系指南》、《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的学习、研究和具体应用。加强业务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业务人员专业化水平。
2、强化合规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奖惩。
合规管理负责人和牵头部门要加强合规管理工作的日常巡检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年还应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合规管理报告,总结全年的工作得失,做好第二年工作计划安排。将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作为年底评优的重要因素。
3、做好与财务内控、审计、纪检监察的配合与衔接,及时弥补合规漏洞。
合规管理与财务内控、审计、纪检监察在工作内容上存在交集,但在程序上又有不同,因此各部门既要分工,也要相互配合。在重大事项处理上,建议由公司领导牵头和统筹,各部门会同办理。在内控、审计、纪检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漏洞,要及时完善相应规定,该加强的环节必须加强,该处分的人员坚决处分,树立“合规无小事”的观念和意识。
4、充分发挥外聘律师作用。
在合同审查与修改、项目合规性论证、专项法律问题研究、境外合规调查等方面,外聘律师可以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分享给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更可以借助外聘律师,弥补内部人才和经验相对不足的短板,把合规管理和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做得更好、更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