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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如涉案,哪些人会被追责?

发表时间:2024-11-20 10:42:47 作者:周芳洁

近日,震惊全国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问题”经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后认定,运输企业负有管理责任,依据《食品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给予行政处罚;车主负有主要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司机负有直接责任,应以行为犯论处,依据《刑法》有关条款追究刑事责任;购买企业作为委托运输方负有相应责任,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给予行政处罚;生产企业通过销售合同约定将运输和交付环节责任全部由买方承担,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的规定,应给予行政处罚。

可见,物流企业一旦涉案,相关各方都有可能不同程度承担责任。厘清单位责任与个人责任,认定责任人范围,对物流企业的生产经营至关重要。

一、如何认定单位构成犯罪?

我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了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明确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此,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的,由单位承担刑事责任,没有规定单位犯罪的,由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单位系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或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个人获取,则由个人承担刑事责任。

二、如何认定单位犯罪中的“责任人员”?

我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明确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在“关于单位犯罪问题”的第二条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实践中,在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往往因其地位的特殊性、职权的宏观性以及参与犯罪的隐蔽性等特点而存在争议。

《刑事审判参考》第1284号案例对此作了详细论述。第一,单位犯罪是由单位决策机构按照单位决策程序决定,产生单位犯意,再由直接责任人员实施的。单位决策机构的成员往往是单位的管理人员,这部分人涵盖多个层级,既可以是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如董事会成员、党组成员、法定代表人等;也可以是单位的中下层管理人员,如分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第二,明确知晓单位犯意、积极参与单位犯罪的决策和组织,并为上下环节实施犯罪提供职务便利的管理人员应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第三,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该管理人员在单位犯罪中的参与程度是否起到了“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五种重要作用。如果没起到上述重要作用,即便该管理人员是单位的“一把手”、主要负责人,也不应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相对于管理人员,单位中的一般工作人员往往作为单位意志的执行者,因此不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只可能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存在。

三、涉嫌犯罪的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涉嫌犯罪的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对实施犯罪行为的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追诉。

道路千万条,合规第一条。合规机制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企业合规可以促进企业化险赋能、减损降耗,远离刑事风险。因此,物流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监管动态,围绕生产经营管理等关键环节,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合规机制,并完善合规团队建设,确保合规机制有效落实,为企业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乾坤律师事务所兼具企业合规业务理论研究前沿及丰富的企业合规业务实务经验,可以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调动合规业务部、公司业务部、刑事辩护业务部等部门组建企业合规工作组,为企业提供定制化、专业化的服务,帮助企业适用合规机制,实现合规经营。乾坤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客户的满意是我们永远追求的服务标准”的宗旨,助力企业筑牢行稳致远的合规根基。

 

律 师 简 介:

周芳洁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英语双学士,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硕士(刑法方向),现为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周芳洁律师执业以来以精细化的态度参与办理或协助办理多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刑事案件,专注于刑事辩护、刑事控告类案件的辩护与研究。曾代理数起涉案金额过亿元的重大刑事案件,辩护的多起案件获得不起诉、减轻量刑、改判等结果,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曾参与“商事犯罪治理形势与挑战”“洗钱罪变革研究”“非法集资研究”“中国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犯罪问题研究白皮书”等多个重大法治研究课题项目。

经典案例:

1、河南某重大走私普通货物案,涉案金额巨大,当事人原本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上亿罚金,辩护人所提出涉案物品定性有误这一意见被法院采纳,判决当事人犯走私废物罪,大幅降低了刑期和罚金;

2、某大型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挪用公款、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辩护人通过对涉案资金性质的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到比量刑建议更低的刑期;

3、北京某投资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辩护人通过责任分析、推动企业合规解决危机,获得撤案结果;

4、周某某涉嫌强制猥亵案,辩护人主张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强制特征,这一意见得到公安机关认可,最终被撤案处理。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