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8日,由桂客学院主办的“桂客有约”之“境外追债追赃法律实务研讨会”在北京圆满落幕。研讨会由桂客学院副院长赵伟主持,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法治分会会长姜金方,北京绿山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栾少湖,俄罗斯圣彼得堡华人华侨联合会会长陈志刚,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中国中小企业商会会长薄力泉,人人律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吴丽华,中国投资协会咨询委员会副书长魏军,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琚存旭,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周芳洁受邀出席并发表演讲。
在研讨会上,琚存旭主任首先对桂客学院的诚挚邀请表示感谢,并指出本次研讨会的主题不仅具有高度的现实意义,更是当前法律实务界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随后,他围绕“债”这一核心议题,为与会者提供了经验与启示。
琚存旭主任强调债作为重要资产,广泛存在于各领域,是连接世界的桥梁,也是律师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债的流动性是社会活动的必然要求,合法流动保障社会进步和财富增长,非法流动则破坏平衡关系。
在谈到恢复债的平衡关系时,琚存旭指出,恢复债的平衡关系复杂而棘手,需紧跟国家涉外法治建设步伐,利用国际争端解决机制。非法活动形成的债追讨更复杂,涉及涉外法律建设、国际合作和国家主权等因素。他强调,海外非法活动与国内犯罪分子勾连,需国内国外并举切断资金链。律师在境外追债追赃中可发挥关键作用,协助追回流失资产,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周芳洁律师结合自身刑事法律实务经验,特别是在境外追赃方面的实践,同与会者进行了分享。周芳洁律师指出,尽管境外追赃成功案例相对较少,但劝返仍是最为高效的追逃方式之一。在谈及追赃方式时,周芳洁律师特别提到了通过民事诉讼实现海外追赃的思路,认为这可以为追讨商账提供借鉴。她分享了自己在处理银行风险贷款案件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的追逃追赃经验,强调了刑民结合在涉外追债追赃中的重要性。
此外,周芳洁律师还介绍了乾坤律师事务所的部门设置和协作机制,表示一体化律所在涉外追债追赃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她期待未来能与更多律所进行深入合作与交流,共同提高涉外追债追赃的效率和质量。
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不仅为法律界同仁提供了一个深入交流的平台,也为推动境外追债追赃法律实务的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琚存旭主任在“境外追债追赃法律实务研讨会”上的发言
尊敬的桂明院长 、栾总 、姜会长各位嘉宾 、 同仁,下午好!
感谢桂客学院和绿山律所的邀请,让我有机会来交流学习。今天的主题是当下最棘手的问题,也是最有意义的话题,更是亟待解决的课题。我有以下几点认识供大家参考:
首先,债是全球最大的资产。政治、经济、文化、体育、军事、旅行等人类活动,在法律上都是以债为载体呈现出来,可以说,是
其次,债是流动的,这是人类活动的必然要求,也是法律产生的根源之一。法律
第三,恢复债的平衡关系是非常棘手的问题。民商活动所形成的债的失衡由来久远,无论大陆法系国家,还是海洋系国家都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作为中国的法律人要做的就是跟随国家涉外法治建设的脚步,学习、适应、利用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做好债权实现工作。真正棘手的是非法活动所形成的债的追讨,就我国而言,我国相关的涉外法律建设有待进一步提质增效,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国际追债最大的障碍是国际合作,根本问题还是国家主权问题,所以,这也是国家间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四,任何海外的非法活动都与国内的犯罪分子存在勾连,海外追赃的法律行动要国内国外并举。无论海外的非法活动采用了多少高科技手段,运用了多少严谨的伪装,其在国内都有迹可循,作为律师完全可以在境外追债追赃中发挥关键环节的作用。
以上发言不妥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
周芳洁律师在“境外追债追赃法律实务研讨会”上的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仁们,大家下午好!
我是来自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的周芳洁律师,非常荣幸参加这次会议。
我的专业领域主要集中在刑事辩护、刑事风险防控。所以我通常接受的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甚至有时候是罪犯的委托,为他们提供法律支持。在聆听前面各位老师的精彩分享时,我就一直在想,各位正在追讨的境外商账,很可能是我所代理案件中的当事人所涉及的。
我确实办理过涉及境外追赃的案件。一名当事人在东南亚地区运营线上赌场,规模庞大,员工数百人,资金流动量高达上千亿元。案发后,该当事人被成功劝返,回国投案,并主动上缴了百亿赃款。这一结果无疑是非常圆满的,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样的成功案例并不多见。从每年的追赃追逃报告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与案发数量,甚至是外逃数量相比,境外追赃追逃的成功案例寥寥无几。
当然,境外追赃并非只有劝返这一种途径,还可以通过遣返、抓捕以及国际合作等多种方式来实现。但不可否认的是,劝返仍然是目前我国境外追逃最为高效的方式之一,其成功率甚至占据了所有追赃方式的一半以上。因此,我国对于回国投案自首的人员,在处罚上给予了极大的宽宥。
以我之前提到的线上赌场案件为例,当事人在回国到案后,很快就被取保候审,没有受到羁押。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他所犯下的罪行,量刑应在5至10年之间,是不可能取保的。但得益于劝返政策的实施,他得以在相对自由的状态下等待审判。
此外,我还想提到昨天栾主席在工作群中分享的一种追赃方式——通过民事诉讼来实现海外追赃。虽然追讨商账与追赃在性质上有所不同,但我们可以借鉴这一思路,在追讨商账时,适时地考虑采用刑事手段,借助公权力的力量来维护委托人的权益。
在我办理银行风险贷款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一家借款公司在银行有接近20亿元的本金未还,而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家人已经取得美国绿卡,长期居住在国外。由于大环境的影响,该公司的经营状况急转直下,连每年的利息都无法偿还。为了解决银行的坏账问题,我们对贷款申请材料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发现存在骗取贷款的行为。于是我们梳理了报案材料,到公安机关进行控告,希望能够通过追逃程序,将该公司实控人挂上红色通缉令,引渡回国,挽回银行的损失。
因为我之前办理过一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不过我的当事人只是其中一个小棋子,真正的主犯早在案发前就逃往国外。但由于该案影响极大,案发后主犯即被挂上红色通缉令。经过三四年的努力,我们得知该人可能即将归国接受审判。
从法律角度来看,涉外追债追赃是一个刑民结合的问题,只有刑民协同作战,才能提高效率,取得更好的效果。因此,复合型人才是这块业务中最受欢迎的,一体化律所在这一领域更是具有显著的优势。我们乾坤律师事务所就设有涉外部、金融部、公司部、刑事部以及争议解决部等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紧密协作,能够最大限度地调用最优质、最有效的资源为委托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当然,市场广阔,并非一家律所就能完全满足。因此,律所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同样至关重要。我们期待未来能与大家有更多的机会进行深入的合作与交流!
由于时间有限,我的发言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