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5月31日凌晨3点22分,美国太空探索技术公司(SpaceX)首次利用载人龙飞船把两位宇航员送入地球轨道,其驾驶舱内部景象,让我意识到“未来世界”不再遥远。随着科技成果无人驾驶技术的日臻成熟,在不久的将来可能我们也会像《西部世界》(下图)角色Dolores那样,坐在无人驾驶汽车当中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但是,随之而来的各种现象和法律问题也成为大众关注焦点,特别是当无人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侵权时责任应如何分配,受到了法律界人士关注。如果没有很好的分配新兴技术产生的侵权责任问题,可能会造成责任失衡,降低生产厂商积极性和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对技术的发展形成阻碍。
*注:影视剧《西部世界》第三季截图
无人驾驶汽车的车载智能驾驶系统操控车辆运行的主要工作,是由其内部计算机系统通过算法操作完成的。而其车体则主要依靠车载传感器、高清摄像装备等来感知车辆周围环境通过车身传感器及主控面板的算法研究,并根据传感器反映的相应信号获知道路安全情况、周围车辆位置情况和是否存在障碍物的情况,从而由车辆自主控制系统发出车辆运行操作指令引导、规定车辆的转向和速度使得车辆能安全可靠地在道路上行驶。
无人驾驶汽车这一新兴产业诞生后,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局首先采取了相应措施加以应对,该局将无人驾驶汽车依据自动化级别0到5的标准进行了区分。我国相较于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家,在无人驾驶技术领域起步较晚。但在我国已有多家公司和多所高校开发、研究出了无人驾驶汽车系统。我国逐渐拥有了很多诸如百度、 Apollo、上汽等有名的自动驾驶公司,但是在无人驾驶的立法规制方面,我国却远远落后于上述国家。
美国是最早在政策和立法上对无人驾驶汽车张开怀抱的国家。迄今为止,美国已有 20 多个州均通过了有关于自动驾驶的相关立法,30多个州允许无人驾驶汽车进行路测。2017 年9月,美国众议院批准了自动驾驶法案(SELF DRIVE Act),其目的是运用联邦政府的职能,规制无人驾驶汽车的研发行为和测试行为。明确了既要鼓励技术发展,又要确保车辆安全的政府要求。该法案共分为 十三个章节,其主要内容有:一是明确了联邦和州在自动驾驶立法上的职能和分工,逐渐授权批准可供无人驾驶汽车行驶的道路;二是它试图促使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在最短的时间内,制定无人驾驶行业标准、规则和安全计划;三是建立统一的无人驾驶汽车行业安全标准,要求制造商部署网络安全计划并提交安全评估证书确保无人驾驶汽车行业安全发展;四是成立自动驾驶汽车咨询委员会;五是要求把相关主体的隐私保护纳入到无人驾驶汽车研发计划中。该法案的颁布有利于无人驾驶汽车行业的创新和发展,同时也对消费者的权利和隐私提供了相应的保障。
无人驾驶汽车的运行特点使得法律需要规制的对象发生变化,新技术引领下的技术革命或许会使我们重新构建新的法律责任体系。除了路测法规我们关于无人驾驶汽车的相关法律法规几乎空白我国在无人驾驶技术方面的法律空白,主要集中在政府在无人驾驶的管理职责和界限、无人驾驶技术安全标准、消费者隐私保护、立法工作过程中如何保证生产方和消费者参与、道路侵权责任如何分配等问题。制度缺失、监管缺位以及配套制度不完善,使得我国当前的无人驾驶汽车治理模式难以引导无人驾驶汽车发展。
2017年12月15日,北京市率先公布了《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指导意见(试行)》。2018年4月12日,我国首个国家级道路测试规范公布,工信部、交通部、公安部联合公布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这里的智能网联汽车就是无人驾驶汽车。至此,我国有了全国性的道路测试规范。其中第五章“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测试驾驶人进行处理。”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没有专门规定无人驾驶机动车的责任承担问题。现有规定也只限于测试阶段,依据是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做详细责任划分。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无人驾驶的出现使传统的驾驶人转变成了系统,系统错误造成的损失如仅由无人驾驶汽车所有人承担,可能会使很多消费者担忧。即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和无人汽车所有人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但无人驾驶技术是通过多种技术:硬件技术、软件技术、网络技术共同作为基础才得以运行,且这些技术提供主体可能不同。因此,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责任主体不好确定,若过于加重生产厂商责任,不利于生产厂商的研发积极性。
虽然目前在我国尚无成熟的无人驾驶技术商业销售,不过为了鼓励和指导研发技术的方向,笔者认为应当对此进行规制,避免先发展后治理的窘境。这些问题如果在法律中予以规范,可以提高行业的积极性并且通过法律引导对重要安全问题、个人隐私问题进行规制引导。例如无人驾驶技术的侵权责任承担,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操作人员失误。
在无人驾驶状态下,操作人员(以下语境中,操作人员含义同驾驶者/乘客)失误造成损失,责任承担分析如下:
1)操作人员可以命令无人驾驶汽车做出不符合道路交通法规的规定, 操作人员的命令优先于道路规范。那么无人驾驶汽车接受了操作人员的命令后产生的责任应由操作人员承担。
2)操作人员接管后产生的责任,我们分析三种情况:第一种,操作人员在无紧急情况下的接管,我认为可以参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种,操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接管。在系统已经失灵或判断错误等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强制接管后产生的事故。承担责任问题,笔者认为应该按产品缺陷责任,由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生产者或销售者在交付无人驾驶产品时应该保证其是成熟的可用的且不会产生严重伤害问题的无人驾驶车辆。在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出于对自身保护或他人利益做出的选择不应被评价为错误,并且承担责任。第三种,假想问题,操作人员主观认为会出现事故而进行接管,而后证明并没有必要产生的事故。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2、无人驾驶机动车系统判断错误/失灵。
如上文所述,无人驾驶技术依赖于硬件、软件和网络。每一环生产厂商、运营商都有可能不同。如何断定由哪一个环节出现的问题,还是因为各个环节出现的小问题引发了不可避免的事故,都是找寻承担责任主体的关键。
1)硬件问题
硬件老化,产品不达标准等问题,可以运用现行法律解决。
2)软件问题
分为软件生产商可以避免的问题和无法预知和避免的问题,软件是一个升级维护的产品,每次更新都可能会产生新的问题。对于无人驾驶技术来说,软件问题产生的事故应该是整个无人驾驶技术对侵权责任承担重新架构的关键。可以避免的问题如算法问题,出现错误应由软件研发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无法预知和避免的问题,系统在升级过程中产生的bug、在测试当中没有出现的特殊情况等,应当引入无过错责任。
3)网络问题
因为网络提供商的网络错误造成的侵权责任,应由网络提供商承担责任。
4)混合问题
在现实情况中可能会出现非常复杂的情形。多方面原因造成事故的发生,在无法证明主要原因由哪一环节引起的情况下,可以引入公平责任。由多方受益者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3、第三人原因
无人驾驶技术的使用建立于互联网技术,道路资源的分配也建立于互联网技术。鉴于无人驾驶技术的特点,可能会面临远程被操控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下,网络提供商、产品生产方是有责任进行防护的。在无法确定远程操控人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可以由网络提供商、软件提供方承担连带责任。
无人驾驶技术是未来各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方向,对社会资源的高效利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我国来说能够缓解资源进口和环保压力。我国应该利用好成文法国家的优势,用法律法规指引无人驾驶技术的发展。政府也应该重视法律法规的引导作用,积极努力推动和相关技术研究人员、法学家共同商议我国科技发展方面的立法工作,使之能够引导新兴技术的发展。无人驾驶技术带来的问题牵扯到多个不同部门的法律如刑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如何应对科技的发展成为立法工作的重要内容。
参考
[1]祁晓斐. 无人驾驶汽车风险的法律规制研究[D].兰州大学,2019.
[2]李宗祥. 无人驾驶汽车侵权责任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8.
[3]美国《自动驾驶法案》制定及评析[J]. 连雪晴.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2017(00)
[4]无人驾驶汽车事故成因分析与责任划分[J]. 潘福全,王铮,泮海涛,张丽霞,杨金顺. 交通科技与经济. 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