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点播是视频平台一项新的增值服务,它最早出现在2019年。随着电视剧《陈情令》、《庆余年》等剧的热播,腾讯视频和爱奇艺相继推出了此项服务。在成为平台VIP会员的基础之上,只要付费就可以提前解锁剧情,观看余下的剧集,直至本剧结束。具体的付费原则是会员需要支付50元就可以观看相应集数,而非会员则不可超前点播。此举一出,引发了巨大争议,网民纷纷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交了会员费既要看‘专属广告’,还要高价点播,我们VIP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吗。”下面我们从以下几点谈一谈超前点播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超前点播”是否违法?
在2019年底,爱奇艺会员吴某在观看电视剧《庆余年》过程中认为视频平台违反了《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将爱奇艺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爱奇艺的“付费超前点播”并没有过错,探索新的服务模式和播放方式,创新个性化服务,并无不妥。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会员的已有利益,属于违约行为。法院认为,在电视剧《庆余年》播放过程中,推出“超前点播”的服务,损害了会员的观剧权益,降低了会员的观影体验以及影视剧的娱乐性和满足感。因此,爱奇艺的单方变更合同对吴某并不产生效力。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于2020年6月2日根据《合同法》中相关条款作出判决,《会员服务协议》部分无效,更新的“超前点播”条款对吴某不发生效力,并赔偿吴某损失1500元。很多吃瓜群众看到判决后,便断章取义,以为“超前点播”是违法的,然而法院并没有认定“超前点播”是违法的,作为新兴服务模式,并不违法。
二“超前点播”的错又在哪?
会员在视频平台看电影、电视剧、动漫或者其他短视频等等,都是以娱乐或获取相关知识为目的。而追剧则体现在一个剧情热度上,跟随更新速度来了解后续剧情。各个视频平台也正是抓住了人们的这一点,推出了通过消费来购买时间的“超前点播”,毕竟只要花费几十元甚至十几元就可以提前一周或两周来观赏后续剧情。
然而,这种方法却在很大程度上变相的稀释了会员本应享有的权利。其擅自变更、追加相关规则,让本来就花钱成为会员的人们感觉被欺骗了。一开始可以为了自己喜欢的电视剧忍受剧中的开头广告,然而现在花了钱却看不了,想看完整剧情还得继续成为会员中的会员。如此的言而无信,只会让更多人降低对平台的信任,放弃对平台的使用。如果视频平台继续推出类似“套娃”形式的观剧模式,那么基础会员的权利又怎样来保障呢?!
竭泽而渔、杀鸡取卵均不可取。视频平台应当认识到这一点,随意更改合同以及相关协议,独自制定相关规则,而不考虑到相关利益方的权益,那么损害的不仅仅是视频平台的利益,演员、影视制作人、VIP的权益都会受到损害。最后只能是逼着更多人去观看盗版,付费的会员反倒没有看盗版的人多。
三、给予视频平台与会员的相关建议
基于一审过程与判决结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对于视频平台来说,与会员用户签订的绝大多数都是格式条款,法律也并没有规定不可以单方变更合同条款,但是,不能以损害或牺牲会员用户的权益为前提。因此,在制定相关的格式条款时,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可能对双方权益产生影响的重要条款。首先,必须要在保证会员权益的基础上来创新播放与观影模式。其次,我国《合同法》中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视频平台应当尽可能明确相关条款与协议,根据会员的级别来设置权利内容,明确告知视频平台用户付费后的相关权益。
对于视频平台的用户来讲,在进行注册或者付费购买等操作之前,要对相关的协议条款充分了解,谨慎分享自己的个人信息,谨慎支付相关付费项目。用户作为接受平台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一方,可能会有不利于用户自身的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尽到合理提示义务,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由此可知,可以从视频平台是否履行了提示的义务等方面来审查条款的合法性。在视频平台面前,作为个体的消费者,力量并没有那么大,这时也可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四、尊重与信任是相互的
付费观剧本来无可厚非,毕竟每一部作品都凝聚了演员、制作人以及其他幕后人员的心血,付费观看也是给他们信心去创造出更好的作品来回馈观众。各方应当联合起来抵制盗版,支持正版,为影视剧制作与发展提供良好的创作环境。但是,作为“中间商”的视频平台不能在损害会员利益的基础上还两头通吃。极少有人在付费时会仔细阅读视频平台的相关条款,这更像是一种信任,对视频平台的尊重。信任与尊重应当是相互的,唯有如此,才能使得网络环境更加净化,才能使得影视剧取得更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