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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东京,展望北京——浅谈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

发表时间:2021-08-04 13:04:12 作者:崔忆鸥

随着第32届东京夏季奥运会开幕式在日本举行,四年一届的奥运盛事又拉开了帷幕,东京奥运会的举办,也意味着距离2022年北京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的开幕越来越近。对于奥运会标志“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原则,反映了我国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信心和决心,也体现了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重大进步。

为了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品牌权益,国务院于2002年2月4日公布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第345号令),并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随着2022年北京冬奥会申办成功,2018年6月28日国务院第699号令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自2018年7月31日起施行。制定《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之时,将与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全部纳入到“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范围之中,不仅是国际奥委会的五环标志,还包括口号、旗帜、格言、徽记、会歌、吉祥物等,使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内容更为全面具体。

关于奥林匹克标志的使用及保护,具体有哪些需要我们去了解和注意的呢?

 

一、奥林匹克标志具体是指什么

 

1、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

2、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

3、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

4、中国境内申请承办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机构的名称、徽记、标志;

5、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名称及其简称、吉祥物、会歌、火炬造型、口号、“主办城市名称+举办年份”等标志,以及其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

6、《奥林匹克宪章》和相关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与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

 

二、奥林匹克标志的权利人是谁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是指:

1、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

2、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

3、中国境内申请承办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机构;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组织机构。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三、何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商业目的使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

1、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

2、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服务项目中;

3、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4、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5、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

6、其他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

除上述方式外,利用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元素开展活动,足以引人误认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在实践中,侵权人通常是在产品包装、文书、广告中直接使用奥林匹克五环、冬奥会会徽和残奥会会徽等文字和图形,获取商业利益,这种侵权行为比较直接,也非常明显。也有一部分侵权人,使用形式较为隐蔽,例如有些奥林匹克标志与企业名称同时出现在公益广告或宣传中,有些没有为奥运会提供财务赞助或没有关联的的机构,在向公众展示时将自己描述成赞助者,或是描述自己与奥运组委会有关联等,这些行为虽然不那么直接,但依旧不能掩盖侵权行为的实质性。

 

四、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奥林匹克标志有效期为10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奥林匹克标志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国务院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对续展的奥林匹克标志予以公告。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的奥林匹克标志可通过续展方式持续受到保护,平衡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2021年7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第438号关于“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等标志实施保护的公告,对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提交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等予以公告。


 

五、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法律责任

 

为了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我国多部法律“多管齐下”,对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1、《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该条例是我国保护奥林匹克相关标志最重要也是最直接的法规依据。根据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利用奥林匹克标志进行诈骗等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规定提高了侵权人的违法成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行政处罚的内容保持一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北京冬奥组委对“北京2022”字样、北京冬奥会会徽和冬残奥会会徽、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和冬残奥会吉祥物等重要的涉奥标志都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在授权后,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商标法第七章有关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条款对侵犯涉奥商标专用权行为进行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北京冬奥组委对北京冬奥会会徽和冬残奥会会徽以及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和冬残奥会吉祥物进行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授权后,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专利法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侵犯涉奥专利权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反不正当竞争法》

对于利用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元素开展活动,足以引人误认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关于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的规定进行处理,并根据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5、《广告法》

对于未经授权使用涉奥标志做广告的,市场监管部门还可依据广告法进行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可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将未经授权使用涉奥标志做广告的行为认定为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形,并按照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进行处理。

 

六、怎样才能合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使用者若想合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应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订立使用许可合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其许可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种类、被许可人、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时限、地域范围等信息及时披露。

被许可人应当在使用许可合同约定的奥林匹克标志种类、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时限、地域范围内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在东京奥运会举办期间,我们为祖国奥运健儿加油的同时,去剖析奥运的另一个视角——知识产权,能够深刻体会到随着奥运会的发展,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知识产权保护也在不断变革与完善,而高水平保护奥运会知识产权,是我国在申办冬奥会时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也是我国向世界展现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窗口,立足东京奥运会,展望北京冬奥会,我们对国家知识产权的保护有所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