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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劳动用工问题解答

发表时间:2022-01-28 09:27:55 作者:李萌

引言

2022年新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国又出现了多点频发的态势,并且恰逢农历“虎年”春节,大批人员返乡探亲,人员的大量流动增加了疫情传播的风险,为此各地政府部门均加强了防控力度,在此情况下,不免有员工因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时返岗上班。此时,员工的工资如何发放、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如何履行等成为员工和企业共同关注的问题。本文以北京为背景,以问答的方式给予企业与员工指引,以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疑惑、化解纠纷。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问答是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律相关规定,结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政府部门发布的通知、意见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给出的法律建议,最终结论还应以司法机关审判为准。

1.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因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到用人单位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对于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时提出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在此情况下,如受疫情影响客观上无法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不因未签订书面合同承担不利后果。

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也可按照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电子劳动合同。

2. 劳动者春节离京过年,其离京时尚无相关防疫政策要求,但在其离京后政府部门发布相关防疫政策致使劳动者不能按时返岗,其未按时返岗上班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视情况,选择下述措施中的一项措施处理:

安排劳动者居家办公或灵活办公,在此情况下一般视为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应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如未安排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可安排劳动者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的假期、调剂本年度内休息日,按照相关休假规定或劳动者正常出勤支付劳动报酬。

可与劳动者协商调整此期间的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工资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固定构成部分支付,可以不支付绩效、奖金、提成等工资中非固定构成部分的金额以及与实际出勤相关的车补、饭补等款项。但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3. 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如何支付工资待遇?

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工资待遇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固定构成部分支付,可以不支付绩效、奖金、提成等劳动报酬中非固定构成部分以及与实际出勤相关的车补、饭补等款项,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述期间如用人单位安排上述人员居家办公或灵活办公,则应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4. 劳动者因政府采取封控、管控措施导致不能正常上班,工资待遇如何支付?

用人单位可参照第2个问题来处理。

5. 劳动者因购药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等原因,收到健康宝弹窗或应政府、社区要求而必须在工作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因检测未能正常提供劳动的,此期间工资是否应支付?

此种情况应视为政府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6.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因防疫政策要求被隔离,用人单位能否延长试用期?

用人单位可采取线上办公等灵活的试用考察方式考核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无法采取灵活考察方式实现考核目的的,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顺延试用期。劳动者因防疫政策要求导致无法正常提供劳动的期间不应计算在原约定的试用期内。

7. 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或应政府要求,停工、停产、停业的,用人单位应如何发放工资?

根据用人单位性质,可以采取居家办公或线上办公的,可安排员工线上办公,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正常支付工资;如未安排工作且停工停产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可依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最低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