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7日,《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开发布。这是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的重要举措,也是生活、工作在北京的新市民、青年人翘首以盼的一份重要文件。《方案》对有意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的人们和有意参与建设经营保租房的企业关心关注的问题,都详细作了回应。
一、保租房保障谁?
《方案》规定,保租房主要用于解决在本市无房或者在特定区域内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重点保障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人员、新毕业大学生等群体。这也意味着保租房将对非京籍开放,户籍将不再成为保租房申请的必要条件。可以预见,未来保租房将成为租赁类保障房中,非京籍的主要保障方式。
二、保租房会建多少套?
《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北京市将争取建设筹集保租房40万套(间),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达到40%。这里所说的“新增住房”不但包括租赁类住房,而且包括购买类住房(如共有产权房);不仅包括保障房,也包括商品房。
三、保租房会建在哪里?
《方案》提出,坚持规划引领,依据规划在集中建设区、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周边、配套比较完善地区等区域建设保租房,引导产城人融合,促进职住平衡。
四、保租房的租金会很低吗?
《方案》提出,按照租户可负担、企业经营可持续的原则,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租金定价机制。保租房项目租金应当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持有运营单位评估确定后报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备案。其中,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的保租房,应在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定价。
五、保租房的户型有几类?
《方案》规定,保租房可分类设计成住宅型、宿舍型、公寓型住房,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
六、保障供给的渠道有几种?
●加大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租房的力度。
●鼓励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租房。
●统筹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保租房。
●稳妥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租房。
●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保租房。
●支持将存量住房改造、转化为保租房。
七、保租房的支持政策有哪些?
●简化审批流程。建立保租房绿色审批通道,精简审批事项与环节,提高审批效率,项目审批手续原则上均在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土地支持政策。将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租房的项目,在用作保租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的保租房项目,应按规定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的保租房项目,用地范围内为本项目服务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市政设施,可采用占地方式建设,由相关单位接收、监督、管理,确保按规划用途使用。
●税费支持政策。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租房,取得保租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保租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在保租房项目认定书有效期间内,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及采暖费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金融支持政策。保租房持有运营单位,可以项目运营权质押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抵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获得金融资本支持。同时,加大对保租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
八、保租房项目是否需要政府部门认定?
《方案》规定,纳入全市保租房年度建设筹集计划的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放保租房项目认定书,享受国家对保租房的专门支持政策。项目认定书有效期3年,期满前6个月内可申请续期。
保租房建设运营单位出现违规出售、以租代售或改变保租房用途、擅自提高租金等违规行为的,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依法处置,纳入全市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取消享有的相关优惠政策。
九、保租房可否分户登记?
《方案》规定,保租房项目需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证书(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按项目整体核发,不予分割办理产权证书;未经批准,不得出售、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