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具有不可篡改、多方参与等特性。如今,该技术的应用已延伸到数字金融、物联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数字资产交易等多个领域。利用区块链技术建立司法区块链平台,能够有效解决电子证据取证、存证成本高,效率低,认定难等问题。对于采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进行存证固定的电子数据,应秉承开放、中立的态度进行个案分析认定,既不能因为区块链等技术本身属于当前新型复杂技术手段而排斥或者提高其认定标准,也不能因该技术具有难以篡改、删除的特点而降低认定标准。本案裁判结合区块链技术用于数据存储的技术原理,分析如何确定区块链存证的电子数据的司法审查标准。
案情简介
原告杭州华泰一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一媒公司”)诉称,郑亿、林碧波系都市快报社记者,二人共同创作并在都市快报中发表《妈妈带4岁儿子进游泳馆女更衣室被管理员阿姨骂得眼泪都掉下来》(以下简称涉案文章)一文,二位记者出具声明表明涉案文章著作权归都市快报社享有。都市快报社将涉案文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华泰一媒公司。被告深圳市道同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同公司”)未获得授权即在其运营的第一女性时尚网中使用了涉案文章,华泰一媒公司通过浙江数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秦公司”)运营的保全网的自动抓取程序对侵权页面和网页源码进行固证,并通过区块链技术对前述电子证据以存证的形式对乙公司的侵权行为予以证明。华泰一媒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道同公司:1.立即删除第一女性时尚网站上刊登的《妈妈带4岁儿子进游泳馆女更衣室被管理员骂哭》文章;2.赔偿著作权侵权损失6200元;3.赔偿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2500元;4.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法院判决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根据华泰一媒公司提交的账号、密码登陆保全网下载侵权保全文件包,将上述侵权保全文件包进行哈希值计算,并根据千麦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千麦鉴定所”)提供的FACTOM区块链和比特币区块链的查询方法和步骤进行查询可知,该哈希值存在于上述区块链中,且上传时间与文件包的形成时间存在合理性,根据区块链机制可知该涉案电子证据已上传至区块链进行保存且未被修改。
结合电子证据审查标准,法院认为数秦公司作为独立于当事人的民事主体,其运营的保全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第三方存证平台,保全网通过可信度较高的谷歌开源程序进行固定侵权作品等电子数据,且该技术手段对目标网页进行抓取而形成的网页截图、源码信息、调用日志能相互印证,可清晰反映数据的来源、生成及传递路径,应当认定由此生成的电子数据具有可靠性。同时,保全网采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区块链技术对上述电子数据进行了存证固定,确保了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故确认上述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认定侵权的依据,即确认了乙公司运营的“第一女性时尚网”发布了涉案作品。综上,法院认定华泰一媒公司侵权指控成立,判令道同公司承担赔偿损失(含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4000元。
律师提示
以区块链技术作为电子数据存储、确保数据完整性的方式,是互联网技术与审判实践的新融合,这种区块链电子存证方式法律效力的确认,可能会给电子取证方式和运用带来新变革,具有极大社会影响力。本案裁判结合区块链技术用于数据存储的技术原理,秉承开放、中立的态度进行个案分析认定,确定了区块链存证的电子数据的司法审查标准,对今后类案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对区块链电子证据的审查,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审查电子证据来源的真实性
电子数据来源真实,是区块链电子存证具有法律效力的必要前提。当合法的第三方存证平台运用可靠的技术生成电子数据,且该电子数据传递路径可查时应当认定电子数据来源真实。
本案中,数秦公司作为独立于当事人的民事主体,其运营的保全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第三方存证平台。保全网部署在通用的云平台——阿里云服务器中,并获得网站安全一级认证证书等,除有相反证据否定之外,应认定该网站具备进行电子数据生成的安全环境。保全网通过自动调用puppeteer和curl程序和对目标链接进行网页抓取和源码识别,该种固证系统对所有人都平等开放,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且其操作过程是按照取证系统事先设定好的程序由机器自动完成的,取证、固证全过程被人为篡改相关链接的可能性较小,且该技术手段对目标网页进行抓取而形成的网页截图、源码信息、调用日志能相互印证,可清晰反映数据的来源、生成及传递路径,应当认定由此生成的电子数据来源可信性较高。
二、审查电子数据存储的可靠性
区块链有难以篡改、删除的特点,在确认诉争电子数据已保存至区块链后,其作为一种保持内容完整性的方法具有可靠性。为确认电子数据确系上传,法院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个案审查:
(一)进行FACTOM区块链查询
根据已有的交易哈希值进行查询,可查看该交易哈希值区块链中对应的存放内容和CHAIN ID。根据已知的区块高度查找前述CHAINID,查看前述存放内容是否上传至FACTOM区块链中,并获取KEYMR值和锚定到比特币区块链的交易哈希值(以下简称锚定哈希值)。
(二)进行比特币区块链查询
根据锚定的哈希值在比特币区块链中进行查询,查看查询结果中所存放的内容是否与FACTOM中KEYMR值一致。如数值一致即可知涉案电子数据已上传至FACTOM区块链和比特币区块链中。
三、审查电子数据内容的完整性
一方面,需根据前述步骤的查询确定审查已经上传的电子数据具有相同性,另一方面,需审查已上传的电子数据系涉案侵权文件所对应的电子数据,具体可通过哈希值计算确定数据的完整性、未修改性。
四、审查电子证据间的关联性
如前所述,通过保全网自动抓取所形成的电子证据清晰地反映了电子数据的来源、生成及传递路径,其包含的各项信息与其他证据的关联性、与区块链存证所反映的时间戳信息的逻辑关系,能够进一步印证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本案中,自动抓取程序所反映的侵权页面信息、网页源码所指向的网址及当事人的陈述能够反映侵权链接的真实性。自动抓取程序所反映的抓取开始和完成的时间差、数据生成和上传至区块链的时间差(均几秒),能够印证固证、存证方式的可靠性,从而形成较为完整的锁链认定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
案例来源:(2018)浙0192民初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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